大学章程
大学章程
宗旨
1. 旨在培养专业人才
2. 旨在开展具有创新理念的学术研究
3. 旨在研究能解决社会问题的学术成果
4. 旨在继承发扬宣素那他宫殿时期的泰国文化和艺术
使命
根据《皇家大学法(2004年)》第一章《总则》第七条的相关规定,大学作为一所致力于地方发展的高等教育机构,肩负着相应的职责与使命。大学旨在提升国家智力水平,振兴学习能力,传承地方智慧,促进艺术与科学的发展,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与稳定进步。同时,大学在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管理、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大学的目标包括:提供教育、推动学术与专业卓越、开展教学与研究、为社会提供学术服务、改进、转化和发展技术、保护艺术与文化、培养教师,并提升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地位。